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在杞麓湖一级保护区内开展科研、考古、影视拍摄和大型水上体育等活动,由玉溪市人民政府湖泊管理机构批准。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