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按照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的有关规定确定经营管理主体;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确定经营管理主体。

地方法规 ·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