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利用城市道路红线至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之间的开放式场地设置临时停车场,其车行通道、进出口占用城市道路的,设置单位应当事先征得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同意。

地方法规 ·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