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二十一条有效利用城市道路红线至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之间的开放式场地设置临时停车场,其车行通道、进出口占用城市道路的,设置单位应当事先征得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同意。地方法规 · 贺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