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管线、公交港湾等公共设施应当避让现有城市树木。无法避让的,相关单位在施工前应当会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保护措施。地方法规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