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第四章 设施保护第四十三条有效热用户有权就供热质量、服务、收费等问题向供热、价格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相关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后及时处理,七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