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供热管理的相关政策、规范;

(二)负责组织落实供热联席会议的决定;

(三)监督、检查供热企业的运营活动;

(四)建立、健全供热运行台账;

(五)组织开展供热行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