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淮阳龙湖保护条例第八条有效市、淮阳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淮阳龙湖保护知识,提高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淮阳龙湖保护知识,对破坏淮阳龙湖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