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淮阳龙湖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有效进入淮阳龙湖保护区的车辆和船舶,应当遵守淮阳龙湖管理机构相关规定,保持车体和船体清洁,按照规定的路线、水域、航道行驶,在规定的地点停放。进入淮阳龙湖水域的机动船舶应当采用电力等清洁能源。地方法规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