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安岳石刻保护机构应当依据安岳石刻保护总体规划,制定年度保护计划、修缮计划,按照规定程序报批或者备案后公告施行。

地方法规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