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容管理/第四节 其他公共场所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划定开展群众健身、娱乐活动的区域。群众健身、娱乐活动管理办法由市、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