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容管理/第三节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第三十条有效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设置人应当负责户外广告的日常维护,保持其安全、整洁、完好。地方法规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