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临时占用道路进行装修施工的,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规范设置和管理围挡,不得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地方法规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