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第五章 人才支撑第三十九条有效支持示范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按照省有关规定可以向示范区下放职称评审权。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大型企业等单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