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第四章 科技金融第三十四条有效鼓励银行在示范区内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按照有关监管部门要求规范开展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科技金融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