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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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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有效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危险化学品的品种、用途、使用方式、使用情况和储存数量、装置、设施等信息。

地方法规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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