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进口单位应当申请对其生产、进口的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经鉴定分类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按照危险化学品相关规定管理。地方法规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