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电梯安全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对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进行信用评价,并建立信用档案。信用评价的具体制度可以委托特种设备(电梯)行业协会制定。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