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应急救援第二十二条有效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建立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接到乘客被困电梯报告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实施救援。电梯位于市区的,应当在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电梯位于其他区域的,应当在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