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发生电梯事故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专项预案,通知维护保养单位组织排险救援,同时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报告电梯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地方法规 ·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