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预案。电梯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电梯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电梯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地方法规 ·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