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服务农村产业和全域旅游发展。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和乡村旅游等开发项目进行一体化建设。

地方法规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