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职责监督第三十五条有效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文明旅游引导工作机制,并通过在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区景点、饭店、机场、车站等发放宣传资料、播放音频视频、发布公益广告等形式,倡导文明旅游。旅游景区景点经营者应当加强宣传引导、巡查管理和客流疏导调控,维护景区景点游览秩序。旅行社、导游和领队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文明旅游,劝阻不文明行为。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5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