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违反本规定,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离开施工场地未冲洗干净的,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施工企业改正,限期清洗受污染区域,并按每车次处以二千元罚款。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