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十条有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应当围绕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对预算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支出预算和支出政策。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