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第十四条有效学校应当制定预防校园欺凌的具体工作制度,健全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工作流程,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