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第三章 整治利用第二十五条有效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拆除骑楼建筑保护范围内的违法建筑,逐步整改与骑楼建筑历史风貌不相协调的建(构)筑物。地方法规 ·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