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第三章 整治利用第二十四条有效市园林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不影响骑楼建筑安全及风貌展示的原则,对中山路沿街绿化选择适宜的植物种类和设置形式。地方法规 ·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