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第三章 整治利用第二十二条有效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要求,逐步改善道路、供水、排水、排污、电力、消防等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周边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地方法规 ·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