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四章 除治第三十九条有效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后,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专家开展灾害调查和损失评估,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情反复或者发生次生灾害。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