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二章 预防第十六条有效林业生产经营者开展植树造林应当坚持适地适树,选用良种壮苗,采用混交栽植模式,合理配置树种,避免营造大面积人工纯林,其造林设计方案应当包含林业有害生物预防措施。禁止使用携带林业有害生物的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进行育苗或者造林。对幼龄林和中龄林应当及时进行抚育管理,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