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第二十七条已修改推进旅游景区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旅游景区可以依法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经营权的出让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受让旅游景区经营权的企业应当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