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工业、燃煤和其他高污染燃料污染防治第四十二条有效城市建成区内提供饮食、洗浴、住宿等服务的单位,应当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作为燃料。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