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工业、燃煤和其他高污染燃料污染防治第四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油气主干管网和配套支线管道,推动油气输送网络向城乡基层延伸。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