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工业、燃煤和其他高污染燃料污染防治第三十条有效新建工业园区应当符合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要求,配套建设集中供热供气设施,实行集中供热供气。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应当进行改造,逐步实现集中供热供气。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