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红树林资源保护规划第十五条已修改自治区和红树林资源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红树林资源保护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并定期对红树林资源保护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红树林资源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