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编制村庄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镇)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保持和延续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体现民族文化特色。

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