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条已修改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村庄规划、进行村庄建设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城市(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村庄的规划建设管理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