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有关科技成果的转化,对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计划实施、人才培训和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