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担科技成果转化者,对中标者提供招标时确定的资助或者其他条件。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