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第三章 集体协商内容第二十八条有效职业技能培训协商内容主要包括:(一)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二)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三)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