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项目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未进行大风气候可行性论证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