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