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条

有效

本条例规定的公共汽车客运违法行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处理;实施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由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处理。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