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八条有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对经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维护正常的运营秩序,保障运营服务质量。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