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一条有效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包括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范围、站场设置等内容;公共汽车客运线路年度计划包括运力配置和客运线路、站点等内容。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应当纳入发展改革部门的年度投资计划,涉及城市建设的相关内容应当纳入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年度建设计划。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