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第九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大力发展学前教育,逐步普及学前教育。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学前教育。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