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书文化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