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书文化保护条例/第四章 管理与利用第二十七条有效自治州和相关的县级人民政府文化、档案等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水书文化资源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统一管理和使用。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发水书文字应用软件,推动信息化建设。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