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书文化保护条例/第四章 管理与利用第二十一条有效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开展水书文化普查、搜集、整理、编纂、翻译、研究、出版等工作,促进水书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