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回族自治县森林管护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运输木材及其半成品出入县境的,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木材运输证和检疫证明。无检疫证明的应当接受检疫并缴纳检疫费。地方法规 ·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